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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

来源:乐成中心城区管委会 时间:2019-05-25 作者:涡河人 浏览量:

  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  一、招聘对象基本条件


  1.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;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;


  2. 思想政治素质好,工作表现突出,作风正派,廉洁自律,身体健康;


  3. 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(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);


  4. 乐清户籍;


  5.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学位;


  6. 管理学专业;


  7.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: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,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,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。


  二、招聘岗位及名额


  综合管理人员1名


  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和要求


  1. 报名时间:2019年5月29日至5月31日(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)。


  2. 报名地点:乐清市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3幢5楼505室,咨询电话:61517015。


  3. 报名要求:


  (1)报考人员需填写《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》;


  (2)持本人有效身份证、学历、职称证书、户口薄、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、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等材料;


  (3)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;


  (4)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,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。


  四、考试、聘用办法


  1.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统一组织面试。


  2.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。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,视作自动放弃。


  3.确定体检、考核对象。面试结束后,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(遇成绩同分的,则需另行加试),按照招聘岗位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,参加体检、考核,如有不合格者,依次替补。


  4.公示、聘用。体检、考核合格人员,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


  乐清乐成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


  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


  2019年5月2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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